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所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从2009年2月开始,湘潭县档案局和县财政局对全县22个乡镇财政所的档案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两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乡镇财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财政所按照《湖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档案局派出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县财政局安排专用经费在财力上支持财政所搞好等级评定工作,并对通过等级评定的单位给予奖励。 至6月份,全县已有响塘、响水、杨嘉桥、排头、花石等12个财政所已通过验收达到了省一级标准,其余10个财政所也即将通过验收。此次财政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等级认定将推动全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