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率省人大调研组来潭,就《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调研座谈会。市领导陈三新、阳祖耀、刘叙元出席座谈会或参加有关活动。
为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6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此次省人大调研组来潭,邀请部分在企业担任负责人的省、市人大代表,湘钢、湘电、瑞泰、吉利汽车、迅达、心连心、宾之郎等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省、市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对《条例》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谢勇对湘潭市工会组织和企业在推动、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实践表示赞赏,对当天的座谈会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制定并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和创造安定的发展环境的需要,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个企业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遇到过一些难题,这些都是宝贵的立法资源,给了调研组很大启发。调研组将把这些经验、意见和建议带回去仔细研究,为制定《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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