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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庆元:“阳光激励政策”助大学生村官创先争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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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来源:湘潭新闻网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通过实施“阳光激励政策”,重点在阳光培养激励、阳光创业激励、阳光考核激励上分别给予政治、思想、工作上的关怀、关注和关心,进一步助推了大学生村官创先争优,成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阳光培养激励,从政治上真关怀。通过开展大学生村官上岗培训、与乡镇干部结成帮带对子、抽调到重点项目实践锻炼、纳入乡镇干部培训体系等方式,培养大学生村官服务“三农”的能力。如庆元黄田、竹口、屏都等乡镇将大学生村官安排到高速公路政策性处理、低山缓坡开发工作组,提高大学生村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抽调有业务关联、地域关联和专业特长关联的大学生村官适当参与全县性的、集中性、临时性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历练。如该县生态县建设、旧城改造等,均活跃着大学生村官的身影。同时,对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开招考时,采取了定向招录,为大学生村官专设岗位的政策。该县今年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了1个乡镇党政副职、4个乡镇公务员和2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阳光创业激励,从思想上真关注。培养大学生村官创业就业能力是中央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初衷之一,该县通过研究制订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具体政策,鼓励他们通过承包当地农业经济、科技项目,参与或带头创办农业经济项目或其他创业项目等方式,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谋出路、自主择业。县里所有的扶持大学生、社会人员创业的政策,大学生村官都可以享受,符合县里产业发展的项目还可优先享受县里政策,切实增强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建功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县委组织部指派专人负责受理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咨询,并定期组织召开大学生村官座谈会,掌握思想动态,帮助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激发工作热情。
阳光考核激励,从工作上真关心。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动态管理,分季度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时的考察依据,并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和乡镇党建考核的范畴。出台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确定每年每人6000元左右的考核奖励资金,在大学生村官交通、食宿、办公用品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筑牢大学生村官扎根服务基层的思想基础。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大学生村官带头模范作用,庆元县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自身优势,将党员大学生村官的党员关系落实到了各个村党支部,大学生村官既是村主任助理,又是村党支部成员;既能带领和带动群众致富,又能积极宣传和帮助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带动更多党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成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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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C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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